扬州市文明校园申报公示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796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以思想理论武装为引领,以主题宣传教育为驱动,以活动阵地建设为重点,以师资队伍强化为抓手,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市文明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获得“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职业院校新媒体之十大最具影响力院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扬州市文明校园的总体要求是: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政治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扬州市文明校园:

1、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3、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4、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5、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本校经过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已申报扬州市文明校园,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11 10 日前,向市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8786623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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