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推荐申报扬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遴选范围:主要从学校基层单位、志愿服务组织或其他团体中产生。
2.推荐标准:(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岗位学雷锋标兵
1.遴选范围:主要从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2.推荐标准:(1)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服务人民、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突出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三、推荐限额
各党总支限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个或“岗位学雷锋标兵”1个。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感人,经党总支批准后报送宣传部。
2.请各党总支在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2),汇总表(见附件3、4)及相关佐证材料(单独成册)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朱梦纤OA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汇楼901。
附件:1.扬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
2.扬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3.扬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4.扬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5日